2015年11月10日学术政策及课程委员会通过
2015年12月11日教务院通过
总统于2016年4月1日通过

全日制教学人员从8月1日到春季学期签订合同 毕业. 这段时间不包括暑期学校. 暂定夏季学期 课程表通常是由每个学院提前制定的,并基于 学生和学校的需求. 协助院长发展 夏季时间表将采用以下程序:

    1. 希望在夏季学期授课的教员应通知相应的教员 在他们希望的夏季学期之前,在秋季学期开始时向院长汇报 教. 院长将在夏季沟通这个初始请求的截止日期 教学.
    2. 教员必须确认他们希望在特定的夏季学期任教 在夏季学期开始前的秋季学期结束前. 教师 也可以在这个时间点提出暑期教学的初步申请吗. 院长 夏季教学最后申请的截止日期会沟通吗.
    3. 在初始和最终请求时,教师应请求 授课时数(不超过10小时或正常学期的2/3) 教学 load for the faculty member); the specific courses they wish 教; the delivery method for the class (face-to-face, hybrid, online); the campus location of the courses; and the timeframe for the courses (session, days of the week, and 1)). 院长会考虑每一个请求,并尽量尊重 要求尽可能的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需求 学校将作为制定暑期课程的首要考虑因素.
    4. 由于夏季学期必须自给自足,院长必须平衡使用全日制 和兼职教员保持在夏季学期的预算范围内. 协助 在这笔余额中,全日制教师获得超过6小时的工资将按 额外工作时间的工资.
    5. 如果有大量的全职教师希望在夏季学期任教, 可能需要做出决定,限制全职教师授课的时数. 为了让所有教员都参与暑期教学,决定将基于 在资历制度上. 在每个学科和每个学校,教师将 根据级别和经验排名,没有教师获得超过 3个学分或一门3小时或4小时的课程,直到所有教员都有资格任教 在本学科有机会接受暑期教学任务. 总共。 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和学校的需要将被视为首要考虑 在制定暑期计划时.